11日上午,湖南省緊急召開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緊急視頻會議,對10日發生的湘潭樂樂旺幼兒園校車的事故問題進行緊急工作部署。記者從視頻會議上獲悉,經初步調查,事發校車的司機上崗僅幾天時間,對校車行駛線路不熟悉,缺乏必要的校車駕駛培訓。(7月11日新華網)
  八個孩子殞命校車,加上兩個老師和一個司機,一共11人,這起嚴重的幼兒園校車事故再一次震驚了社會大眾。近年來,關於校車安全的事故頻發,各地雖然屢屢以雷霆手段治理校車安全問題,但是雖然錶面上是疾風驟雨,各種嚴厲措施和手段頻出,但是還是阻擋不住校車安全事故的發生,尤其是2011年甘肅省正定縣幼兒園校車事故致20死44傷,震驚全國。
  根據湘潭方面對新聞媒體的介紹,實際上湘潭對校車管理十分嚴格,除了嚴格執行國家出台的《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專用小學生校車安全技術條件》等校車安全條例外,湘潭還專門出台規定嚴管幼兒園校車安全,比如為每台校車(園車)建立台賬與檔案,一車一檔,每車安排一位民警進行一對一的責任管理;交警部門與駕駛員簽訂安全責任狀,每月由責任民警對校車(園車)進行檢查;聯合區教育部門加大對校車(園車)的管理力度,對黑校(園)車、黑司機實行“零容忍”,並實行頂格處理,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前不久,還對幾輛與交警躲貓貓的不合規園車進行了處理。
  其實對於這些事後諸葛亮式的強調和解釋,不僅顯得有點多餘,而且還會讓人產生一種自己給自己打耳光的感覺,因為很多人會產生這樣一個疑問:既然管理措施這麼嚴格,那麼為什麼一個剛上崗沒幾天連行駛路線都不熟悉的新司機就自己駕車上路,為什麼不對其進行充分的校車駕駛培訓並由老司機陪駕熟悉路段之後再獨自上路呢?嚴格執行了各項制度都出現如此漏洞,如果不嚴格執行,是不是還會發生更大的安全事故呢?
  所以,從這期安全事故以及以往很多校車安全事故的發生中,相關部門應該找出一些事故發生的共性來,從各地校車傷亡事故分析,比如監管缺位、超載現象嚴重、安全繫數低,以及資金匱乏、缺少完善的配套管理制度和安全意識淡薄等。不能認為校車安全就是雷厲風行的開會、氣勢洶洶的檢查、咬牙切齒的懲罰、握拳拍桌子的表態,校車安全也不是僅僅與學校和公安以及相關部門簽訂一個責任狀那麼簡單,人都是有惰性的,不能認為簽訂了責任狀,有連帶責任了大家就重視了,校車安全必須靠科學和周密的安全檢車以及社會公開監督來保障,僅僅是將車輛刷個黃漆變成校車就以為上了保險的思想太可怕。
  當前各級教育部門務必要糾正一些學校負責人的這種錯誤想法,因為校車安全是一個常態管理,不是說靠某個領導的強調和重視就能一勞永逸的,要科學合理的安排司機崗和監督崗,同時要定期檢查線路和車輛情況,並接受社會公開監督。
  校車安全不僅僅要重視車輛自身安全,更要重視駕駛員以及管理人員頭腦中安全意識的樹立,因為是人在開車,最終的安全要素控制權在人手裡,所以要用過硬的制度管人,才能把車輛安全保證好,僅僅是買安全性能高的校車,並不能充分保證車上孩子們的安全。(董斐)  (原標題:校車安全不僅外殼要硬,管理制度更要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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