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今日談
  揚子晚報評論員 石磊
  不讓英雄流血又流淚,如今已經成為社會共識。現在,是我們把社會共識變為社會現實的機會。
  上網隨便一搜,“英雄沒錢治病”的案例並不難找。
  2011年,廣東韶關抗洪英雄駱新苟身患癌症,但因經濟困難延誤治療。要知道,當年59歲的駱新苟,曾在2006年韶關特大洪災中,與兒子駱乙華一道,駕駛著一條小漁船,在水中連續奮戰20多個小時,共救出200多位村民。
  2012年,湖北仙桃市民危又想的妻子患癌,無錢延續治療。危又想是仙桃市商務局的一名工作人員,多年堅持無償獻血,輓救了眾多素不相識者的生命。
  上面兩個例子,和我們的主人公曹振昌一樣。救人英雄為整個社會貢獻的不只是生命,還有日益珍貴的精神正能量。
  曹振昌們並不像消防員那樣,和我們有所謂的契約關係——拿納稅人發的工資,為納稅人排憂解難。但當他們遇到了困難,從良知的角度,我們也不應該袖手旁觀。
  道理很簡單:這次你沒有伸出幫手,涼了“潛在好心人”的心。下一次萬一遇險的是你,誰又會伸手?  (原標題:請讓“好人有好報” 從共識變為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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